现实生活中,不少当事人来向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咨询,很多人固有观念认为:只要成为夫妻,财产就不分你我,婚后互相拿钱周转属于家庭内部资金往来,不存在真正的借贷关系。
但在司法实务当中,夫妻之间完全可以成立合法有效的借款关系,不管是婚前借款,还是婚内夫妻互相借钱,满足法定条件,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归还,结合司法解释以及团队处理大量婚姻家事案件的实务经验,为大家梳理清楚其中法律要点。
一、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借贷可以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规定: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简单理解:婚内夫妻签有借款协议,把夫妻共同财产借给另一方,钱款用于对方个人经营、个人消费等个人事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份借条、借款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离婚的时候出借一方可以依据协议主张还款。该类纠纷一般建议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并处理,既保护个人财产权益,也便于法庭统一查清夫妻财产整体情况。
二、婚前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结婚不会自动抵消债务
很多人会有误区:婚前对方欠自己钱,结婚之后这笔债就一笔勾销。其实婚姻缔结并不会直接消灭婚前的债权债务。
结合司法裁判观点以及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家事团队办案经验: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即便之后二人结婚、共同生活多年,原有的借贷关系依旧有效。
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返还。离婚时出借方起诉要求偿还该笔婚前借款,借款方以已经结婚、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三、夫妻间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夫妻之间借款,要区分资金来源,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完全不一样:
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阶段,双方财产处于混同状态,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很难划分出各自份额。因此该类借款诉讼时效从办理离婚时才开始计算。
出借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钱属于出借一方个人财产,不受婚姻状态影响,诉讼时效按照普通民间借贷规则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再主张还款,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该诉求将难以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