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谷泰律师事务所张银德主任律师结合深圳司法实践解答:婚内一方私下买房,房产归属核心取决于购房资金来源,和是否隐瞒、登记在单方名下没有必然关系。
在夫妻双方没有书面婚内财产约定的前提下,婚后一方用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夫妻共同财产悄悄购房,哪怕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刻意隐瞒,该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正常参与分割。
如果能完整举证购房资金全部来自一方婚前存款、个人专属赔偿、单独赠与等个人财产,且全程未混用共同资金,这套房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针对隐瞒购房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约束。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房产,法院可判决隐匿方少分或不分该房产份额;若离婚后才发现这套隐藏房产,也可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提前保留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购房合同、还贷凭证等证据。双方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可向房产所在地或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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