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我国传统婚嫁习俗中的财产赠与行为。现实生活里,彩礼交付形式五花八门,有的直接给到女方,有的交由女方父母保管。由此引发大量纠纷:婚约取消彩礼要不要退、离婚时彩礼能不能分割、女方和父母就彩礼归属产生矛盾等。彩礼的所有权认定,也就成为婚约、离婚财产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
一、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彩礼在法律上,属于附缔结婚姻条件的赠与。
2.第1063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明确赠与女方个人的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 号)
第3条:法院认定彩礼,会综合当地习俗、给付时间、给付方式、给付及接收主体来界定彩礼范围。
第4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实际收取、占有彩礼的女方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返还责任。仅仅代为代收、转交彩礼,并不取得彩礼所有权。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5 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属于下列情形,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不同情形下彩礼权属划分
情形一:彩礼直接交付女方本人,无特殊口头、书面约定